3、 4月8日 前,各县(市、区)向社会公布本地普通高中均衡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市教育局公布上饶中学、市一中、二中的均衡招生计划分配方案。
4、 4月8日 前,各县(市、区)召开
中招现场咨询会,将普通高中均衡招生政策、具体做法及其他
中招政策进行宣传。各县(市、区)要在 4月2日 前将召开现场咨询会的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上报市
中招办备案。
5、 5月10日 ---- 5月17日 ,各初中学校公示符合均衡招生报考条件学生名单。 5月20日 前,各县(市、区)将公示结果报市
中招办备案。
6、7月上旬,市
中招办按顺序进行省级重点高中和省级重点建设高中统招计划、均衡计划录取,确定各校统招生、均衡生录取名单。
7、各普通高中择校生的招生工作在本校统招和均衡招生计划的录取工作结束后进行。
六、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普通高中均衡招生改革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也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各县(市、区)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招生改革作为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建和谐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2、加强领导,严抓管理,狠抓落实
①普通高中均衡招生改革工作在当地
中招委的领导下进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当地
中招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招生改革中的各项工作。
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招生改革工作的公示制度、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层层抓落实。要针对普通高
中招生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③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普通高中均衡招生改革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切实加强对下一级普通高中均衡招生改革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评估,确保中小学评估制度改革和普通高
中招生改革的顺利进行。
④各级基础教育、督导和教研部门要建立健全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质量评价体系,对全体学生实施全面的质量监控与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评估的重要指标。
⑤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全过程介入招生工作,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格按有关法规从严处理。要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实行领导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招生部门监督与学校监督相结合,教师监督与学生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坚决制止和杜绝不顾考生利益,不顾社会影响,给社会带来不安定隐患的违规现象出现。
⑥要继续加强普通高
中招生管理,规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行为,严格控制普通高中的成班率,严格执行“三限”政策的有关规定。
3、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利用好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资源,积极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和社会环境,促进普通高中均衡招生改革的顺利进行。要通过张贴散发宣传资料、举办
中招现场咨询会等形式将
中招政策、改革措施及具体做法向社会、家长、考生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解释,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4、各县(市、区)要及时掌握本地普通高中均衡招生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广泛收集家长、考生和社会各界对均衡招生改革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总结,不断改进,确保我市普通高中均衡招生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