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艺术等课程考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委、文教局):
根据省教育厅《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赣教基字〔2009〕25号)文件精神,学生除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统考科目外,还要参加艺术、体育和健康及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的考查,考查结果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为了做好2013届普通高中学生艺术、体育和健康及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的考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查对象
符合学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的2013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考查科目
艺术、体育和健康、综合实践活动。
三、考查内容与组织形式
(一)艺术
1.音乐
⑴内容:《音乐鉴赏》模块。
⑵形式: 由主考教师组织学生逐个采用抽签方式选择题目并进行作答,由主考教师逐个评定成绩。
2.美术
⑴内容:《美术鉴赏》模块
⑵形式:由主考教师组织学生逐个采用抽签方式选择题目并进行作答,由主考教师逐个评定成绩。
(二)体育
1.内容:术科测试: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另加跳绳或踢毽子(每生选其中之一)。
2.形式:
(1)术科测试。学校统一组织,分批进行,先考跳绳或踢毽子,后考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
(2)<800米>、<1000米>必须采用盯人记时、一人一表的形式;跳绳以1分钟记数,采用一监考老师测试一人的办法进行,如有条件可用自动跳绳器材的方式记数;踢毽子分组进行,每次每组不少于10人,以不掉为一次有效,可踢两次,取其中最好一次成绩。
(三)综合实践活动
综合实践活动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由学校根据学生完成情况适时考查,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进行审核,作出成绩认定。
本次考查以学校为单位组织进行,学校主要领导担任主考,在校长、教导主任、学科教研组长、班主任共同主持下,由监考教师在考查结束后评定成绩。考查成绩只记“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四、考查时间:2012年9月15日—10月15日。考查结束后,各县(市、区)会考办要及时将考查科目成绩造好名册一式二份,县(市、区)会考办、学校各一份。同时要在2012年11月1日前将考生考查成绩的电子稿发送到市会考办。
五、艺术、体育和健康、综合实践活动考查的收费按省定标准收取。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会考办和普通高中学校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在学校课程开设中要保证考查科目有开课时间保障、有专职教师或教研组、有教学资源、有学生作品。各校要及时成立考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好考查工作实施细则,周密组织、科学安排,以确保考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分工,团结协作。学校要明确各科目考查组工作职责,科目考查组做好监考教师的分工、培训以及相关器材的准备等工作。教务处(科)负责综合协调,年级组长和班主任负责学生的组织和考查时的纪律和安全,以确保各项考查能按时完成。
(三)规范操作,确保信度。所有参加考查科目工作的教师均要服从安排,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把握标准,公正评分,规范考试程序,确保考查成绩的信度。学校考查领导小组全程监控,市、县(市、区)会考办组织巡视和抽查。
普通高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艺术、体育和健康、综合实践活动的考查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请各县(市、区)会考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附件 :1.艺术学科考查内容及评分标准
2.体育和健康学科考查内容及评分标准
3.综合实践活动考查内容及评分标准
艺术学科考查内容及评分标准
1.艺术欣赏课出勤情况(40分)
2.艺术欣赏(30分)
可放一首歌曲或挂出一幅画,由学生说出或写出其听后感或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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