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州市教育局《2011年赣州市中心城区普通高
中招生方案》,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平行录取,最后一名总分相同者按语数外三科分高者优先录取的原则,现将各重点高中统招录取分数线划定如下:
赣州中学(不含特长生、择校生)665分,其中665分考生中语数外成绩之和不低于293.5分;
赣州一中(不含均衡生、特长生、择校生)673分,其中673分考生中语数外成绩之和不低于302.5分;
赣州三中(不含均衡生、特长生、择校生)682分,其中682分考生语数外成绩之和不低于301分;
赣州四中(不含均衡生、特长生、择校生)630分;
赣南师院附中(不含均衡生、特长生、择校生)650分,其中650分考生中语数外成绩之和不低于280.5分;
赣州一中东校区(不含特长生)6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