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各以5分的分值计入中考总分。理、化实验操作由市中招办和市电教馆共同组织实施。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方案另行下发。
(5)地理、生物采用开卷考试,卷面分各为50分,中考成绩各按卷面成绩的40%计算。
(6)听力残疾的考生可凭听力残疾证明或三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专项鉴定证明选择英语听力免试,其英语科目总分按考生笔试分数×1.26计算;也可选择参加英语听力测试,二者选一。二者均选的以英语听力测试成绩计算总分。
(7)数学学科允许携带无存贮功能的科学计算器进入考场。带进考场的科学计算器品牌及型号,按江西省教育厅赣教办字[2006]6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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