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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高考、中考、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西中招网    时间:2012年06月14日   阅读:    复制链接    字号:   

县(市、区、园区)教育(体育)局,有关中小学校:

  每年5、6月是考试较为集中的时段,特别是高考、中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国家和省级考试, 因组织参考、设置考点,抽调监考教师和工作人员等涉及到不少中小学校。为维护中小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高考、中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各项考试顺利进行,确保考试期间师生的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你们按照通知精神做好有关工作:

  一、各项考试的具体时间

  1、6月6日-8日    高考文化考试      3天

  2、6月16日-19日  中招文化考试      4天

  3、6月20日           学业水平考试      1天

  二、加强师生安全管理

  1、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

  各学校校长作为本校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考生安全当作首要任务来抓,认真落实好本校考生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按要求制定各项考试安全管理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健全安全工作责任体系;要召开各项考试考前工作会,全面落实责任追究制,明确分工和职责,完善管理网络,层层明确任务,人人履行职责。对需要外出考试的学校要安排校领导和班主任、任课教师、管理人员进行全程组织和安全管理,切实将安全管理渗透到考生集结、途中、测试、饮食、活动等各个层面,严禁出现工作盲区或管理漏洞,确保各项考试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2、认真做好调课工作

  高考、中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县(市、区)教育局和承担高考、中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点设置及监考任务的学校要认真做好调课工作,妥善调整课程安排和教学进度,并将调课情况以书面形式告之学生及其家长,稳定教学秩序。严禁未涉及到的学校随意调整课程。

  3、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

  高考、中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在各项考试前,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师生的安全教育,重点抓好参考学生交通安全教育、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重点疾病防控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突出针对性、警示性和实效性。同时,要把安全教育渗透到考前、考中、考后的各个环节,注重规范考生安全行为,强化考生安全意识,切实把安全教育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增强参考学生的自我防范能力和自救自护能力。

  4、建立安全管理的应急预案

  高考、中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恰逢雨季,各学校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切实做好防洪、防涝、防雷、防范地质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反应和处理机制,认真做好洪灾及其引发的各种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县(市、区)教育局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环境变化,随时保持与当地防汛指挥部门的联系,在第一时间掌握讯情,一旦出现灾害性天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考务工作人员和考生疏散转移,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三、认真维护考点安全

  承担各项考试的学校,应把组织考试的工作列入学校的工作日程,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严格遵守和执行考试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考试实行规范化管理。在各项考试前,要对考点的试场、休息室、寝室、食堂的安全、消防、照明、通风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除一切隐患。考试期间,各考点统一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考生单独外出,杜绝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要争取公安部门支持,强化各项安全保卫措施,强化各考点周围的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强化考试场地临街的路段的交通管制,维护好考点门前的交通秩序,确保考点门前道路畅通。对设有食宿的考点,要加强宿舍管理,安排责任心强的教师与学生同食宿,确保考生的应考、住宿安全和饮食、饮水卫生。县(市、区)教育局要对各考点进行严格的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要将设置考点的学校,在承担考试中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质量,列入对学校进行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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