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基础知识》
课程标准
公安基础知识
必修课
总学时:64节
理论教学学时:38节
实践学时:26节
4学分
法律事务专业一年级学生
《公安基础知识》是警校生在校学习的必修课程,也是参加入警考试、公务员考试等政法系统招聘考试必考的一门科目。作为维护国家、社会、公民和公安安全的武装力量,掌握公安基础知识是必不可少的知识储备。
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公安业务,系统地掌握公安机关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从事刑事侦查工作实践和理论研究能力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四、教学基本要求
《公安基础知识》是指从事国家公务的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能力要求,这种要求不是针对领导从事的工作要求,而是对一般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从行政工作人员所处的地位和关系看,它至少应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内容和能力要求。
第一、应该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
第二、应该学会处理解决各种矛盾的能力。
第三、应该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写作水平。
第四、应该具备综合知识和较高的思维能力。
五、教学内容及要求
第一章 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
第一节 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
第二节 公安机关的性质
第三节 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
第四节 公安机关的宗旨
第二章 公安机关的职责任务
第一节 公安机关的任务
第二节 公安机关的职责
第三节 公安机关的权力
第三章 公安工作的内容和特点
第一节 公安工作的内容
第二节 公安工作的特点
第三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第四章 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和根本路线
第一节 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
第二节 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
第五章 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
第一节 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
第二节 公安工作的基本政策
第六章 公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
第一节 公安刑事执法
第二节 公安行政执法
第七章 公安执法监督
第一节 公安执法监督概述
第二节 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
第三节 公安机关外部执法监督
第八章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第一节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概述
第二节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素质和职业道德
第三节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义务和纪律
第四节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人事管理
第五节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内务制度
附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试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13年修订)
六、考试安排及考核方式
目的在于促进学生系统复习加深和巩固理解,检查学习效果,促进教学工作,保证培养符合目标要求的合格人才。
成绩由平时成绩,考勤成绩和期末成绩三部分组成。其中,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20%,考勤,课堂纪律占10%;期末成绩70%。
七、实践环节
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贯穿教师与学生的交流和讨论,通过边讲边练的方式,尽量联系现实岗位工作实况,经常性与实习就业单位全方位沟通,课堂上以直观的、实物性质展示、学生亲身体验等教学方式为主,以巩固并提高学习效果和学生的实践能力。
八、教学环节课时分配
教学时数分配表
教材内容 |
讲课 |
实践课 |
其他 |
合计 |
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 |
6 |
4 |
|
10 |
公安机关的职责任务 |
8 |
6 |
|
14 |
公安工作的内容和特点 |
2 |
2 |
|
4 |
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和根本路线 |
3 |
1 |
|
4 |
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 |
4 |
2 |
|
6 |
公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 |
4 |
2 |
|
6 |
公安执法监督 |
4 |
4 |
|
8 |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
7 |
5 |
|
12 |
合计 |
38 |
26 |
0 |
64 |
十、推荐教材和教学参考书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公安部政治部 编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唯一指定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