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以人为本,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根据各校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考生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平行录取。
3、报考重点高中落选且报了重高调剂志愿的考生可参加重高调剂录取;报考了重点高中择校志愿的考生可参加重点高中择校录取;重点高中落选者且填报了一般高中志愿的考生与报考一般高中的考生一并严格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平行录取。
四、录取办法
1、重点高中统招
①根据重点高中统招计划1653人(赣州中学450人、赣州一中370人、赣州三中425人、赣州四中225人、师院附中183人)按1:1.3划定重点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各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平行录取至各校按考生志愿录满统招计划为止。
②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同总分者按语数外三科分高者优先,如这三科同分,则取物理与化学总分高者优先,如还同分,则全部录取。
③从第一名考生开始,首先检索其A志愿,如果A志愿学校未完成计划,则录取到A志愿学校。如果A志愿已完成计划,则检索其B志愿,如果B志愿学校未完成计划,则录取到B志愿学校。如果B志愿已完成计划,则检索其C志愿,如果C志愿学校未完成计划,则录取到C志愿学校,以此类推。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先进行均衡生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则从剩余的上线考生中检索考生调剂志愿,即D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重高落选者参加重点高中择校生和一般高中等下批次的录取。
2、重点高中均衡招生
根据分配到各校的均衡生计划,在重点高中统招平行录取落选且填报了均衡招生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最后一名同分者全部录取)。为保证最大限度地完成均衡招生计划,在重点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50分作为均衡招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未完成的均衡生计划,将在所有填报了均衡生志愿、符合均衡生录取资格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
3、重点高中调剂录取
根据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数,按考生志愿(重高D志愿栏所填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重点高中择校
根据择校生招生计划(赣州中学30人、一中120人、三中80人、四中80人、附中125人)和考生志愿录取。赣州中学、赣州一中、赣州三中、赣州四中、师院附中每生每学年3000-8000元,三年择校费一次性收取,按分数由高到低实行分段收费。以重点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降分起点,线下10分(含)内,每生每学年收取3000元,之后,每下降10分,每生每学年加收500元。降分幅度控制在110分以内。
5、一般高中(含赣州一中东校区和重点建设高中)统招
根据一般高中统招计划885人(赣州一中东校区290、潭口中学400人、厚德外国语学校195人)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各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平行录取,至各校计划完成为止。
6、根据择校生招生计划(潭口中学100人)和考生志愿,以本校统招最低分数线为降分起点线,从本校统招线(不含)至降分起点线下10分(含)内,每生每学年收取2700元,之后,每下降10分,每生每学年加收500元。最高收费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限额标准。
7、重点高中、一般高
中招收音体美特长生的专业成绩认定按赣市教基字[2009]40号文件执行。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分别按重点高中、一般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的60%确定的分数线予以录取。
体教结合重点项目训练基地学校的体育尖子生的录取按赣市教基字[2008]14号文件执行。
五、录取顺序及时间安排
录取顺序为:⑴师范定向生;⑵重点高中统招;⑶重点高中均衡招生;⑷重点高中调剂;⑸重点高中择校;⑹一般高中统招;⑺一般高中择校
师范定向生预录:7月13日
重点高中统招:7月13日——14日
重点高中均衡招生:7月17——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