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9年中等学校招生考试语文学科说明
制定本说明的依据是教育部 2011 年颁布的《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和应届学生所使
用的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七-九年级)。
一、指导思想
语文考试命题的指导思想是:
有利于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体现义务教育的性质,真实、全面地反
映初中毕业生在语文学科学习目标方面达到的水平;
有利于建立科学的语文教学评估体系,为高中阶段学校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提供依据;
有利于推进语文学科教学改革,促进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学习,全面提高语文学科
的教育教学质量。
考试结合我省初中语文教学实际,考查学生对语文知识的掌握情况和语文能力的发展情
况,考查学生掌握语文学习方法的情况,以及学生在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方面的发展状况。
二、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全卷满分 120 分,考试时间为 150 分钟。
试题类型有单项选择题、填空题、简答题、写作题等。
试卷包含四个部分,其内容和赋分如下:
语言知识及其运用 10 分
古诗文阅读与积累 24 分
现代文阅读 30 分
综合性学习与写作 56 分
三、考试内容与要求
中考语文考查识记、理解、分析综合、表达运用和鉴赏评析五种能力,五种能力表现为
五个层级:
A.识记 指识别和记忆。
B.理解 指领会并能作简单的解释。
C.分析综合 指分析解剖和归纳整理。
D.表达应用 指对语文知识和能力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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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鉴赏评析 指对阅读材料初步的鉴别、赏析和评说。
考试内容及相应的能力层级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