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进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训练学生的操作技能,以考促教,以考促建,培养学生严谨、认真的学习态度和创新能力,全面提升我市实验教学水平和实验装备建设。
二、考区考点设置
今年我市理化操作考试共设七个考区,即安源区考区、湘东区考区、芦溪县考区(含武功山管委会社会事业局)、上栗县考区、莲花县考区、萍乡经济开发区考区、市直考区。考点由各考区确定,原则上送考到校。
三、考试组织机构
1.巡视组由市级领导组成。
2.考区主考由各考区教育局主要领导担任,副主考由各考区教育局分管领导担任。下设考务机构,各县(区)教育局电教仪器站站长任考务办主任。
3.各考点设主考,副主考,考务人员各一名,物理、化学检录引导员,实验室准备员各两名。
4.监考评分员由14名老师组成,其中物理7名,化学7名,各设组长一名,组长负责考试时间的掌握及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考试监察组成员由各考区教育局中层以上干部担任。
四、考试时间、科目 、分值及报考费用
1.全市统一考试时间为:2016年5月9日— 13日,各考点的考试时间先后顺序由各考区确定。
2.考试科目:物理实验操作考试、化学实验操作考试两科。
3.考试分值:物理实验操作考试10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10分,两科合计20分,计入中考总分。
4.报考费用:按照省收费标准的规定,考试科目每科收费10元。
五、考务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分级管理,逐级负责”意识,强化依法治考意识,统一思想,狠抓落实,确保操作考试有序进行,各类考务人员要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加强对本考区、考点的考务工作。
2.严格考纪:(1)狠抓考场纪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遵守“八项规定”,严肃考风考纪,提高中考理化操作考试的公信力,保证中考理化操作考试成绩“公平、公正”。(2)强化考试监督,坚持巡视、监察检查制度,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3)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把好监考教师的选聘关,选聘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且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中考的物理、化学老师监考。
3.强化安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设考场的学校要确保中考理化操作考试所用器材的质量,杜绝不合格的仪器进入考场,避免因仪器质量而造成的事故发生。考试期间,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六、考题抽签方式和考试成绩上报
1.考点考题抽签:今年考题的范围是教材中规定的必做实验,每校的考题可能不一样,由各考点按抽签的考试顺序,在考试的头一天,到各考区考务组指定地点从题库中随机抽取物理和化学考题各6道,考点抽取考题后在当天布置考场及准备好相关器材。
2.考生抽签:考生进考场前,按报名序号随机抽签决定自己所要考试的物理、化学试题各一道。
3.成绩上报:输入数据库的考生成绩需严格核对,确保无误后再导出上报市教育技术装备站。截止时间:2016年5月20日。
附件:中考理化实验操作考试考务细则
附 件
中考理化实验操作考试考务细则
(一)考场布置(由各考点学校布置)
考点校门悬挂横幅,横幅上写“萍乡市中考实验操作考试××考点”。考点内醒目处张贴《考生守则》、《萍乡市中考实验操作考试处罚暂行规定》、《考试工作人员守则》、《考试安排表》,划定警戒线。
(二)考场布置
讲 台 |
|
考题号 |
|
考题号 |
1 |
1 |
12 |
4 |
2 |
1 |
11 |
4 |
3 |
2 |
10 |
5 |
4 |
2 |
9 |
5 |
5 |
3 |
8 |
6 |
6 |
3 |
7 |
6 |
注:考桌安排在实验室1、4组,考试顺序号及考题号按图示张贴在桌上。物理和化学考场要求安排在一起,便于考场管理。
(三)实验器材(含试剂)的准备(由各考点学校实验员布置)
根据考点抽签决定的理化实验操作考试题目,备好相应的实验器材(含试剂),做到无一遗漏,所有的仪器设备设施应调到应考状态,布列在考桌上。考场在考试前一天关闭,除实验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四)实验操作程序
开考前30分钟。
考试当天上午和下午在开考前30分钟,所有工作人员到位,检查考场内题卡、实验器材、评分表、登分表、考场座号以及其他用品。
考生由其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按照安排的考试时间,提前半小时到达考点,在候考室候考,学习考生守则等有关规定。
考试期间关闭除考场以外的实验室,学校教师不得让学生做考试前与考试有关的试验。
开考前10分钟。
考点引导员凭《报名登记表》按实验考试准考证(即中考报名序号证)顺序点名,每次点12位考生为一组,并由考生按序抽签确定1—12个“考场座号”并发给考生座号牌,由引导员及时将该考生的考场座号填入准考证(即中考报名序号证)的右上角,然后将本批次12名考生的准考证(即中考报名序号证)收齐交登分员,再由登分员将“考场座号”填入登分表中的“考场座号”栏。
开考前2分钟。
由引导员将此批次12名考生带入考场,对号入座,考生可以审题,但不动手操作。
开考时间到。
由记时员宣布“开考时间到”,记时开始。(注:记时员由评分组组长兼任,各考点学校要为每个考场准备一块秒表)
考生做实验,监考评分教师在各自岗位上负责监考与评分。每批次考生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时间各为5分钟,分别由一位物理老师和一位化学老师,负责一位考生的监考与评分。
考试时间到。
由记时员宣布“时间到、停止操作”,考生停止操作。
监考评分教师当场评出考生分数并签名,监考评分组长签名,如扣分监考老师向考生说明扣分原因。然后由引导员将评分表交电脑登分员,由登分员将考生成绩填入登分表和录入电脑数据库。登完分后将准考证(即中考报名序号证)还给学校。登分表由登分员和登分监察员签字后交考点办公室。实验教师整理实验器材完毕后开始下批次考生实验考试。
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考的考生,学校出示证明,经主考(签字)同意,可在本考点考试工作结束之前安排补考。
(五)主考职责
1.主持本考点的考试,全面负责本考点的工作,严密组织、严格管理、严肃纪律,保证考试顺利。
2.准确掌握和认真执行中考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各项规定。
3.督促布置考点各项设施,做好考前准备。
4.切实组织好安全保卫工作,发观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总主考。
5.副主考协助主考做好上述工作。
(六)萍乡市中考实验操作考试工作人员守则
1.认真学习实验操作考试文件,明确岗位职责,熟练掌握考试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工作吃苦耐劳,认真负责。
2.考务工作人员要配带岗位胸卡,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接打手机,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工作中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爱护考生,做到公平、公正。
4.严禁擅自涂改考生成绩,考生评分表、登分表分数确需更改时,须经考点主考、监考评分组长和监考评分教师三人同时签字。
5.监考评分教师不得对考生作任何指导与暗示,本校教师不得对本校考生进行监考,应采用回避制度。
6.不得擅离岗位,有权制止非考务人员进入考场。
7.不得以任何形式营私舞弊,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务人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
中招有关处罚条例给予处分。
8.注意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七)萍乡市中考实验操作考试考生守则
1.考生须携带实验操作考试“准考证”(即中考报名序号证)时到达考点,由考点办公室安排进入候考室。
2.考生分批次进入考场,每批12名,开考前10分钟点名,并按顺序抽签确定“考场座号”,携“准考证”及考号牌在引导员带领下进入考场,对号入座。
3.考生须听从考务工作人员指挥,宣布“开考时间到”方可开始实验操作。宣布“时间到,停止操作”应立即停止操作,退出考场。提前完成,提前出场。(注:两场考完后,考生将“考号牌”交还引导员)
4.考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大声喧哗,不得与末考考生在一起。
5.考生对实验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评分人员询问。如遇仪器损坏、器材不足必须先举手,得到允许后,方可询问。
6.考试时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递暗号,不得干扰和影响考务工作。
7.考生要爱护公物,不得无故损坏仪器和浪费药品。
8.考生考试结束后,到考点指定的地方休息,听候带队老师的安排。
9.注意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八)中考实验操作考试处罚暂行规定
1.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除所得分的50%
①开考信号发出前动手操作的;
②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仍继续操作的;
③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递暗号,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2.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实验操作考试判零分:
①拒绝或阻碍考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
②威胁考试工作人员安全或公然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的;
③伪造证件,由他人代考的;
④故意损坏实验仪器、器材的。